第三十二章 圣和魔-《凡世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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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村子里的大集多是做鸡鸭鹅之类的家禽卖家,绝少有人卖稀罕事物,就算有,估计以叶飞现在的眼界也不会放在眼里了。

    不过天意难测,有些事情真的说不准,就比如说现在。叶飞本以为集市上不会出现什么值得自己关注的事情,却没想到还就真的出现了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男性的村民,看样子尖嘴猴腮的特别奸诈,铺了一块五尺见方的棉布在地上,棉布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眼球。

    没错,真的是眼球,被不知名的方法做成了活体的标本,拿到集市上售卖。

    其中有猴子的,有大象的,有老虎的,甚至还有人的。

    叶飞看着那些眼睛就走不动道了,肢体僵硬的走到摊贩的面前,合欢儿注意到他的不对劲,顺从地跟上去。

    “这些眼睛哪来的。”叶飞问。

    “死人身上扣下来的。”尖嘴猴腮的男性摊贩回答,他阅人无数,一眼看出叶飞的身份,“您二位是修真者吧,眉清目秀的,这些俗世的玩意当是入不了法眼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真的?”

    “都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做的。”

    “做法可是家传的秘密,不能随便告诉别人。”

    “或许你有更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有!但是很贵。”

    “咣啷!”一整块银子丢到摊贩面前,“够吗!”

    “看来您是真的有诚意,那我也得拿出点看家的玩意!”摊贩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,意识到站在眼前的是个大主顾,语气马上变得恭维起来,“稀有的玩意可不好找,十里八乡只有我这能够找到。”

    “咣啷!”又一块银子丢过去,“别废话了,拿货。”叶飞的语气越来越冷。

    摊贩再不敢耽搁,马上从身后翻出来一个包袱,小心翼翼地打开了。

    包袱里面装着的,仍然是一个个眼球做成的工艺品,不一样的是,其中有两颗红色的眼球宛若红宝石,还有两颗蓝色的眼球宛若蓝翡翠。

    叶飞的眼睛瞬间直了,看着这些完好无损的眼睛,它们能够保持鲜红的颜色明显是在盛怒之时被人剜下来的,人类的恶意永无止境,“这些也都是你做的?”

    “一看您就是识货的人,不是,我可没有那么大的本事,这些极品货都是我从外面淘换回来的,每一个都价值不菲。”

    “从哪里淘换来的。”叶飞又将一锭银子丢过去,摊贩更是喜笑颜开,完全忽略了叶飞表情的肃然,将一切都吐露出了出来,“过去九州有个通天教,通天教的道士为了周转经费,经常拿一些硬货偷偷地贩卖,这些东西就是从他们手里买回来的,当时可是花了不少银子的,现在通天教完蛋了更是全部成了孤品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吗。”

    “您这不是跟我打哑谜吗,一看您就比我懂。”摊贩颇为卖弄地说着,“红色的眼球是罗刹族的,传说那一族的人他们激动的时候眼球会变红;蓝色的眼球来自于鲛人族,据说鲛人族在哀伤到极致,眼泪马上要流干的时候眼球会变蓝。还有……”

    “住口!”随着叶飞一生怒斥,吓的正在沾沾自喜的摊贩一哆嗦,还引来了其他人的注视。

    摊贩被叶飞忽然爆发的怒气吓傻了,战战兢兢地看着叶飞,想要将那些稀奇的“宝贝”全都收回去,叶飞却将心头的怒火强行压下来,将更多的银子丢过去:“全买了,够吗!”

    “够,够,都给您。”

    “欢儿,帮我拿一下。”

    叶飞当先往前去了,合欢儿将摊贩手里的东西全部打包好马上追上去,古灵精怪地问:“人家以为你要杀了他。”

    “这里是昆仑山,不能轻易动手。”

    “据说罗刹族不是个善于忍耐的种族。”

    “习惯就好。”

    “善于忍耐的罗刹族,已然不是池中之物。”

    “不必夸我,我受到的挫折一点不比别人少。”

    “或许已到了大放光彩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“大放光彩的难道不是方白羽吗。”

    “方白羽占尽天时地利人和都没能杀了你,可见他再也不会是你的对手。”

    “借你吉言。”

    “叶飞,或许我们可以找个凉快的地方单独谈谈,没准能碰撞出什么激烈的火花呢。”

    “不必了,我怕被烧死。”

    “真没劲。”

    “合欢儿,你身边应该不缺男人,怎么偏偏看上我了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你具有男子汉气概,你是特别的。”

    “说真心话。”

    “放眼天下,能够站在顶点的男人屈指可数,你是其中最优秀的。”

    “也是!炎天倾是个变态,方白羽明媒正娶的老婆是蓬莱岛的精神领袖,净灵和尚是个和尚。也就我,老婆早逝,才会被你惦记上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,叶飞你可真逗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的对不对吧。”

    “对也不对,人家是真的中意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合欢儿,记得你说过自己出生于开皇十三年。”

    “是又怎样。”

    “出生在开皇十三年的都是人间极品,是能够争霸天下的人,难道你就没有此种野心?”

    “人家一个弱女子,哪能在你们男人主导的世界闯出名堂。”

    “或许你只是在隐藏。”

    “人家才没有那么深的心机呢。”

    “有也好,没有也好,刚才谢谢了。”

    “用嘴谢啊?没诚意!”

    “你想怎样。”

    “想买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随便买,有的是银子。”

    “还想吃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更简单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带你去吃昆仑山的特色早点吧。”

    “好啊,可以试试。”

    清晨的集市上除了卖东西的多,还有就是做饭的摊贩特别多,其中有炒菜的,有熬汤的,还有做面食的。

    合欢儿拉着叶飞在一家人流密集的早点铺坐下,铁锅里呼呼往外冒着热气,老板和老板娘忙里忙外的没有闲着的时候,潦草搭建的木棚上挂着一面油腻的旗子,旗面上写“面”。

    刚好看到一桌客人离开,合欢儿毫不客气地冲过去抢占位子,在此过程中与周边人难免发生一些肢体碰触,引起邻桌的邪笑。

    且不说姿色和身材,单就合欢儿这身穿着就足够吸引眼球了,更何况在这拥挤的早点铺与人发生碰触。不过她自己一点都不在乎,美滋滋地和老板娘点了几样早点,顺便将叶飞的早点一起点出来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替我点菜啊。”叶飞倒不是责怪她,只是觉得合欢儿这样做有点不礼貌,觉得她有些强势。

    “反正你又不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文,负责给钱就好了,其他的事情我来做。”合欢儿摆正了身体,特别是摆正了轮廓美好的酥晕,毕竟太大了。

    叶飞觉得有些晃眼,赶紧将目光落在别处,拿合欢儿一点办法都没有。

    当年和纳兰若雪在一起的时候,纳兰若雪也是整天缠着他,缠的他好生烦恼,可是纳兰若雪在叶飞面前就像个小孩子,既说不过也扭不过,什么都听他的。合欢儿不一样,合欢儿几乎什么都不听叶飞的,让叶飞拿她没辙的同时又没有特别讨厌,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。

    早点铺讲究的是一个换桌率,很快他们要的几样小吃就上来了。有两碗面,两叠菜和一壶酒。

    “大早晨就喝酒?”叶飞蹙眉。

    “这叫早酒,喝不醉的。”合欢儿拿起筷子直接去取盘子里的菜,细嫩的舌头舔过嘴唇,像是已经馋了。

    那些菜叶飞虽然很少吃但是认识,是牛的内脏,用水烫过没有任何颜色。合欢儿夹了满满一筷子泡在面汤里,在她挑起汤条的时候叶飞看到,浓汤里还埋着其他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“就这么吃吗?”叶飞蹙眉。看汤色平淡,内脏也没有调味,如此吃法未免过于清淡了。

    “很鲜的,很好吃。”合欢儿自顾自地吃起来,吃相非常爷们。

    “汤下面的是什么。”叶飞没着急动筷,转而问道。

    “脑子和肺!牛身上的,非常提味。”

    “我就感觉一进店有股腥膻味,原来是它们带来的。”叶飞不禁鄙夷,“你的口味未免太重。”

    “牛脑和牛肺都很珍贵的,当地人都是用它们招待贵客,你尝尝,真的很好吃的。”

    “还是算了,我怕自己反胃。”

    “叶飞,你这样很不礼貌的!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这么多规矩。”

    “本来就是嘛,你连尝都没尝过。”

    “那好,我试试看。”虽然不太愿意,虽然已经辟谷,叶飞还是决定尝试一下,毕竟两人一起吃饭自己一筷子不动,确实不礼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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