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曹贼虽死,其志永存-《儒雅随和的我真是大魔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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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枫林晚酒店。

    画面静止,时间过的非常缓慢,可以说得偿所愿的林媚儿并没有浅尝而止。

    反而进退有度,颇有书卷上说的美人卷舌枪的滋味。

    “世子的手,光润如美玉,白皙修长,倒不像是男子的手,更加像是美人的青葱玉指。”

    林媚儿轻吐顾诚的手指,含情脉脉的看着顾诚。

    稚气未脱的小脸,却是含着淡淡妩媚。

    清纯和妩媚结合,很是吸引人的眼球,傲人的上围,充满着视觉冲击感,让人有点不由得有点担忧衣服上的两粒扣子,是否能承受得了如此大的负担。

    看起来有些摇摇欲坠,仿佛动作稍微大一些,便会挣脱束缚跳脱出来。

    再配合上水汪汪的大眼睛,这不就是难能可贵的童颜juru吗?

    “你真的想好了?”顾诚轻佻住林媚儿的下巴,迷死人不偿命的邪魅眼眸俯视着她。

    林媚儿对他其实并没有多大吸引力。

    他感兴趣的是林媚儿的未婚夫,一名游戏中赫赫有名的大舔狗,还是那种舔中之舔。

    连沸总,龟总,猪头总,这种舔中之舔见到都要递根烟的存在。

    不过,虽然是只终极大舔狗,但在某些时候还是能发挥出点点作用的。

    这就涉及他的一些谋划了。

    要不然他带林媚儿开房,真的是馋她的身子?

    “想好了!”林媚儿捏了捏粉嫩的拳头,对接下来的事情带着一抹期待和一抹紧张。

    她和顾诚之间的差距太大了。

    要是不把握住这次机会,可以说以后基本上不可能再有联系了。

    和这个从小是自己梦里男主人公的男生在一起,是她十八岁之前的梦想,也是以后永远的梦想。

    而这个梦想,现在马上就可以实现。

    自己为什么不答应了?

    起码,即使以后他不要自己了,自己也有一段和他生活的美好回忆。

    这样以后都不会留有遗憾了。

    “妈,今天晚上有一个同学要教我一些东西,晚上就不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给家里打完电话,林媚儿便将手机关机丢到了一边。

    低着头身躯显得有些颤抖。

    毕竟尽管是自己心中爱慕的人,但面对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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